为了抓住山西列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契机,有效解决我市部分县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使浅层残留资源得到有效回收利用,使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与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两会’前夕,民盟阳泉市委就近几年大规模露天开采浅层残留资源,给当地的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形成了许多地质灾害,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为课题,在我市三个农业县区开展调研。 这次专题调研,由市政协副主席、民盟阳泉市委主委赵永红亲自带队,民盟部分政协委员和盟市委班子成员参加,市、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和配合。针对我市浅层残留资源回收利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撰写出《关于进一步有效回收利用浅层残留资源,不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与生活质量的建议案》,向政府提出了三点建议: 1、请市政府积极建议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将阳泉市列为“浅层残留资源综合利用试验区”,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老工业城市转型。 2、对目前以及今后实施的农村地质灾害治理、避让搬迁、新农村建设、土地整理、园区建设、道路交通建设等涉矿工程,以构建新机制为主线,采取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兼顾利益、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经过严格的招投标后进行工程建设。对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浅层残留资源有效回收利用,并按照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原则,由政府统一处置,在确保各种税费足额征收的基础上,根据中标方资金投入情况,予以适当补偿。这样不仅可以消除暴利,化解矛盾,还可以为灾害治理、避让搬迁、土地开发整治等工程提供资金支持,使这些惠民工程得以顺利实施。 3、针对各种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耕地、植被、水资源的破坏和形成的各种安全隐患,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恢复”的原则,由县(区)政府收取相应资金,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等切实有效的措施,责成各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恢复方案,彻底治理恢复,消除其带来的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与生活质量得到改善,确保我市经济秩序和矿业秩序的稳定,为阳泉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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