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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制定中国公民旅游行为准则的建议

添加日期:2011-12-13 15:36:33 访问次数:2584次

民盟阳泉市委反映:随着我国公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公民旅游已经作为一种重要的消费渠道,出境旅游人数逐年增加。公民在国内或国外旅游中的行为表现,体现着一个国家的公民素养,是国家形象的反衬。
从旅客在旅游过程中出现的大量不文明表现,比如乘坐车辆、电梯或购物过程中出现的拥挤现象,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现象,不注意保护旅游地的公共卫生现象,不尊重所到国家或地区的民族习惯或法律法规现象等,大大损害了我国公民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国家形象也在同时受损。
上述种种不文明旅游现象的出现,一方面反映出长期以来我国家庭和学校文明礼仪教育的缺失,同时也反映出我国旅游组织管理者对旅客进行相关教育的缺失,同时也与我国缺乏旅客行为规范或准则有关。为了改善我国公民的国际形象,改善我国的整体旅游环境,特建议:
1. 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旅游行为准则”,以倡导文明旅游、绿色旅游、专题文化旅游,规范公民旅游行为。
2. “行为准则”要对尊重各国、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各国、各民族的宗教习惯,对旅客提出明确要求,并将介绍所到地有关风俗、宗教习惯作为旅行社的职责。
3. “行为准则”要对旅客在旅游过程中表现出的种种不良行为制定惩戒措施,同时规定旅行社对旅客在旅游过程中损害旅游地环境、损害国家形象的不良行为具有劝戒责任。
4. 将落实“行为准则”作为各旅行社必备的教育项目,作为导游管理旅客的责任目标。
5. 将“行为准则”作为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内容,使中小学生从小受到相应的教育和熏陶。
6. 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行为准则”,培育公民的文明旅游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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