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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高度关注居民住宅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添加日期:2011-5-27 16:18:11 访问次数:2463次

近期来,在我城市区居民小区居民住宅楼擅自开设了饭店、棋牌室、理发美容等各种各样的经营活动,由于开始前未经任何行政部门审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是经营者为了其经营方便,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给楼房和居民造成一定安全隐患;二是居民住宅楼设计时,为配备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三是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未办理任何证件,各种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极易引起消费争议,给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四是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未办理任何证件,逃税漏税、逃避行政规费等,消费者一旦受到损失,很难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建议:
1. 市政府牵头,工商、税务、质监、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消防、城市建设、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联合,对居民住宅擅自开展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规范管理。
2、市政府发布公告,对居民住宅擅自开展经营活动予以取缔。有关职能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工作不力和玩忽职守的单位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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