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第74个建队日,这一天,全国少工委在其微信公众号公开发表文章,首次提出免打结红领巾、易拉得红领巾为违规少先队标志,为维护少先队标志尊严,广大少先队员要“对其说不!”。 在此之前的2023年7月,由民盟阳泉市委会报送,盟员袁全锁、李刚反映的题为《免打结红领巾严重亵渎红领巾的政治意义,应全面抵制》的社情民意被山西省政协采用并报全国政协。社情民意反映:免打结红领巾和易拉得红领巾有悖红领巾的政治意义,失去了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最基本的目的和教育意义。建议: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发出倡议倡导少先队员从我做起抵制非标红领巾;教育部门全面展开非标红领巾流入学校的排查工作,并加强规范佩戴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对非标红领巾的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加大清查和处罚力度。此次全国少工委的题为《对规范使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的行为说不!》公开倡议,将拒绝佩戴免打结红领巾、易拉得红领巾一项放在了规范使用红领巾内容的第一条,和盟员袁全锁、李刚反映的社情民意中所提出的建议高度吻合,他们所反映的社情民意再一次得到了社会实践的正确验证。 盟员袁全锁、李刚系民盟阳泉市委会城区支部盟员,自入盟之日起就高度重视社情民意的反映工作。他们所反映的社情民意重调研、接地气、讲政治、有高度,采用率往往名列前茅,仅2022年上半年就被全国政协采用2篇、山西省政协采用5篇、阳泉市政协采用上报山西省政协7篇、《人民政协报》发表1篇。 他们所反映的社情民意不仅采用率高,而且聚焦热点、关注时事,多次和社会实践高度吻合。 2007年,他们所反映了题为《刑法二百零一条存在漏洞,建议修改》的社情民意,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届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二百零一条进行了修正。 2014年3月,在当时反恐工作形式日常严峻的时期,他们又联名反映了题为《当前形势下反恐工作亟需解决规范性、联动性和人才缺乏三大问题》的《社情民意》。《社情民意》明确提出 :目前,我国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反恐工作的相对完善的法律,而只在《刑法》、《刑事诉讼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防法》、《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法》、《国家安全法》、《反洗钱法》、《武装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中有相关反恐条款。这样打击恐怖犯罪就缺少了强有力且明晰、统一的法律支持,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判哪一个环节,都相对增加了难度,打击力度远远不够。并呼吁:只有尽快完善反恐立法 ,才能不断提升打击反恐怖活动的力度,加快反恐怖活动立法,完善反恐法律体系,将惩处机制、预防机制都纳入法治轨道。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委员会制定专门惩治暴力恐怖犯罪的法律,在刑法分则相关章节中专门设立关于恐怖犯罪的条款,明确罪名及量刑幅度,以便在处置恐怖犯罪案件中,有明确统一的执法标准。2015年1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的第3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颁布。 2019年6月他们反映的《高空抛物不宜简单机械地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入刑》5个月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法发〔2019〕25号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其中第四条为:“注重多元化解,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完善预防和调处高空抛物、坠物纠纷的工作机制”,与《社情民意》意见高度一致。 2017年7月他们反映的《建议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和2019年11月他们反映的《现阶段中国少年司法的落脚点应该在于社区矫正》中均提到了有关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内容,在3年之后的2020年12月26日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 :即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这些严重犯罪行为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原来的十四周岁有条件低降至了十二周岁。同时在2020年6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第五十五条所规定的社区矫正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应当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制定适应未成年人特点的矫正方案,……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等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并通过加强培训、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等内容和他们反映的《现阶段中国少年司法的落脚点应该在于社区矫正》建议部分主题思想基本一致。 2020年10月,袁全锁、李刚联名反映了题为《关于加强民主党派组织内部纪律检查工作的建议》被山西省政协采用并保全政协,《社情民意》建议各民主党派尽快启动《章程修正案》,在《章程》中充实有关纪律检查工作的章节;各民主党派需启动机构改革工作,增设纪律检查机构,明确负责和分管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各民主党派应根据自己组织《章程》并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编写和出台自己组织的纪律处分有关制度和条例。接下来的2021年3月民革、民盟等率先在出台了各自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之后各民主党派均在短时间内出台了内部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而且在不久的各民主党派换届工作中各民主党派都增设纪律检查机构。后该《社情民意》被全国政协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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