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国会阳泉市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二〇二〇年九月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阳泉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拥护民建章程,充分发挥组织的群体功能,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2、组织完成民建省委及中共阳泉市委所交办的各项任务和工作,并定期汇报工作; 3、加强与市政府对口联系单位和市人大、市政协的联系,积极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为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 4、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会员对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市重大问题的看法,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的态度和认识等; 5、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教育会员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三个文明建设多作贡献; 注重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按组织发展路线及方针发展新会员,考察确定骨干会员,选拔和培养后备干部; 7、认真做好离退休会员的工作,发挥他们的余热,使他们安度晚年。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部门:中国民主建国会阳泉市委员会 序号 | 所属单位名称 | 1 | 中国民主建国会阳泉市委员会 | 2 | | 3 | |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阳泉市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阳泉市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42.12 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40.54万元相比,增加1.65万元,增加3.9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支出总计42.19 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40.47万元相比,增加1.72万元,增加4.3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阳泉市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12 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 三、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阳泉市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6.19 万元,占85.78 %;项目支出 6万元,占 14.22%;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 四、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阳泉市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12万元,与2018年度40.54万元相比,收入增加1.58万元,增加3.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19万元,与2018年度40.47万元相比,支出增加1.72万元,增加4.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五、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阳泉市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8年度决算数40.47万元相比,增加 1.72 万元,增加4.3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42.19 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4万元,占91.8%,比2018年的36.93万元增加了1.81万元,增加4.9%,原因为增加了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万元,占6.1%,比2018年的2.83万元减少0.24万元,减少8.5%,原因为人员缴费基数调整;卫生健康支出0.86万元,占2%,比2018年的0.71万元增加了0.15万元,增加21.1%,原因为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06万元,支出决算为4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其中:行政运行(2012801)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2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六、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阳泉市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19 万元,比2018年的34.47万元增加1.72万元,增加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3.0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9.49万元、津贴补贴5.98万元、奖金4.0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0.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2万元、退休取暖费1.34万元、临时工工资6.6万元、住房公积金2.15万元 ;比2018年的30.29万元增加2.77万元,增加9.1%,原因为主要增加了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13 万元,包括:办公费0.2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0.01万元、差旅费0.04万元、会议费0.1万元、工会经费0.11万元、福利费0.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比2018年的4.18万元减少1.05万元,减少25.1%,原因为除其他交通费用外,其他费用都有所减少。 七、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阳泉市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 万元,支出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无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今年组团 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9年无公务接待。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民建阳泉市委对2019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评价。 1、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撰写社情民意、调研报告、提案、议案,为促进阳泉经济转型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2、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开展教育,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社会服务,通过义诊咨询、送医送药、捐资助教等活动,促进阳泉和谐社会建设。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相关评价及评价表格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民建阳泉市委完成了2019年度内的主要工作: 参政议政方面,共提交集体提案9件,个人提案和建议40件,积极参加联组发言和小组讨论。全年组织深入会员企业调研、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等80余次。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中国民主建国会阳泉市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4.51万元相比,为预算数的69.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除其他交通费用外,其他费用都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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